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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在台灣非法打工或是被迫打工的事件頻傳,勞動部今天指出,僑外學生如有工讀需求,應先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工作許可,才可以受僱工作;雇主聘僱僑外學生,也要注意僑外學生是否已經取得工作許可,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75萬元罰鍰。#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

勞動部指出,僑外學生若想利用課餘時間從事工讀活動扶手欄杆玻璃雨遮應於開始工作前帷幕牆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若未申請工作許可就從事工作,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鋁門窗以下罰鍰。

在雇主方面,雇主僱用前,應請僑外學生出示本人的工作許可證正本,並比對護照或居留證正本等資料,確認此證為本人所持有。另外,僑外學生的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工作時數不可超過20小時。若僱用沒有工作許可證的僑外學生,最高可處新台幣75萬元罰鍰,不可不慎。勞動部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說:『(原音)雇主在僱用前,一定要請僑外生出示工作許可的正本,並比對護照、居留證、學生證等相關資料,確認這個工作許可證是這個學生所持有,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說,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間最長6個月,6個月到期前就要提前申請,才能繼續合法工作。』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工作許可證上除了會載明僑外學生採光罩姓名、護照號碼、許可期間等相關資訊外,右下角均燙有藍金圖案的勞動部部徽,雇主應注意工作許可證的防偽標籤。

至於僑外生申辦工作許可證流程,首先須經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以線上傳輸方式提出申請,上面都有中英對照功能,僑外學生僅需點選「申請帳號」完成註冊後,登打個人資料、上傳應備文件及繳交審查費,即可完成申辦,後續通過後,勞動部會將許可證寄送回學校,由學校轉交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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